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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我该怎样维权

 03-06 09:10  悬赏 20  发布者:何梅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2)
3.15我该怎样维权 

标签: 3.15,  维权 

早就想说这事了,考虑很多原因和因素(主要是给一些政府部门遮一点面子),也鉴于自己也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是党委政府“一把手”身边的工作人员(造孽)……不好说的,因此,一直没说,没问。
我觉得(不知道其他有人觉得不),往往制定规则的人(单位)恰恰就是破坏规则的人(单位)!
3.15到了,大家给我说说,我该怎样维权?
2007年7月,县工商局承担县委县政府惠民工程——县城综合市场的修建,由于操作不当,在开挖基础的过程中,引发地表滑坡(有县委、县政府及工商、城建、国土等部门和地质勘探部门的相关文件为据),导致滑坡面上包括我家在内十余家房屋严重损坏,不能居住(在全县都有很大的影响)。此事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工商局负责赔偿事宜。从那以后,县工商局对此事一直不冷不热,没有明确的表态,没有明确的赔偿方案,一直没有和受损户进行有实质意义的商谈。就这样一直拖到2008年6月,经过艰苦的商谈,其间还找了县委、政府领导,上访到主管部门,后由于县城综合市场修建必须拆除损坏的房屋,我们受损户一而再再而三的作了让步,才签订了协议:待综合市场建好后在原址给我们建房,个别付现金赔偿。旧房被工商局完全拆除。我家是2006年按正规手续审批刚修建好的钢筋混凝土砖房,共320余平方面积,心痛自不待言。但受损后没有即时安置和合理赔付,已是非常苦恼了,又无处诉说。烦!真烦!!签协议时说好(协议书上写清楚了的)一个月内将所有赔偿款一次性付清。但一个月之后,不付;两个月之后,不付;三个月之后还是不付……一直到现在都不付。为这事,我们拿下脸到县委、政府上访,找当事人说理,找领导个人求情,总之是都没结果。领导说了很多次立即办,就是没结果!信访部门也拿他们没办法。房屋损坏快两年了,协议签订也10个月快一年了,县城综合市场启用都一个季度了,我们仍是无家可归,我们的事就是没人理,找不到门呢。
这件事我该怎么办?惠民损民,惠民伤民,惠民害民——我们的党委政府就是这样惠民的吗??这件事考验党委政府和党委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是谁在破坏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县工商局是维权单位,维权侵权谁责问,谁能责问??
请大家支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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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06日 10时05分
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或者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06 15:17
这样的问题很难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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