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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侵权使用图片和品名

 05-28 10:57  悬赏 0  发布者:nck198……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
在天津有商家未经我司许可和授权,擅自使用我司产品的图片和品名。图片是我司委托广告公司拍摄和制作的,有相关证据。有侵权方产品图册的照片作为侵权证据。想知道是否能告对方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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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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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5月28日 10时58分
你好!如果你们委托广告公司拍摄制作的图片,约定著作权属于贵司,贵司可以主张对方侵犯著作权。
追问:

谢谢~我想知道像这种我司自己印制的产品图册和海报上使用的照片、品名是否需要著作权登记证才能起诉对方,能主张哪些赔账或者要求?

回答:

你好!著作权的形成不以著作权登记为前提,但是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的话,向法院进行举证会更加容易。至于起诉对方后,你们的主张应当是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停止侵权应当容易理解,即要求对方停止一切侵犯贵司著作权的行为,比如广告、宣传页等,赔偿损失的话需要提出你们因对方的侵权所导致的直接损失或者对方因侵权而获得的直接利益,如果这两个方面都难以计算的话,法院会根据案情酌定赔偿的,赔偿额在50万元以下。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快速明确的回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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