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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抓伤人,半年后对方要求赔偿,该承担责任吗?

湖北-武汉 05-28 20:09  悬赏 0  发布者:ameil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的小孩(6岁)在学校与另一孩子打架将别人的脸抓伤了,但学校没有通知两方的家长,第二天给对方家长口头赔礼道歉了,对方家长没有说什么。但过了半年后,对方家长说孩子的伤口愈合了,但还有条不大明显的伤疤,现在要我们进行全部的医药美容费的赔偿。请问我该承担这全部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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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8 20:12
你是无需承担全责的
回复时间: 2014-05-28 21:49
学校也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29 07:39
学校如果存在管理上的问题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5-29 14:26
身体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家长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学校也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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