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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及时给化验单,造成人命过世

河南-新乡 06-03 19:08  悬赏 0  发布者:zhangz……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输入你2014年5月10日,我母亲在县人民医院检查凝血四项,当11号拿化验单时院方工作人员因各项值超高称化验不准,几次索要化验单不给,非要第二天做复查,在第二天早上我们叫老妈起床检查时已发现母亲过世了,19日安排完母亲后事,我们再次索要化验结果,争论好久才打印一份给我们,我们一看各项值都高的吓人,其中一项标准10-15,结果90-105,其他均特高,我们和科室主任理论为什么危险值这么高而你们不作为,这是一条人命啊,他说这是他们职责所在,必须复查,谁让你们不来复查,人命没了我们怎么来复查,医院这种不及时给化验单而造成病人错失治疗,人命关天他们却事不关己,我想求助医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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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3 19:10
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6-03 19:17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6-05 08:29
医院是有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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