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龙宇涛  徐荣康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装修设计责任划分

新疆-克拉玛依 06-04 18:21  悬赏 0  发布者:ljwxg 给我留言  回答:(1)
小型宾馆装修~合同内容只有甲方和乙方(承包人)。现在乙方没有书面或合同的形式下只通过设计费收条形式找了个设计师设计宾馆装修内容。收条没未标明设计地址,只注明设计费用!如果施工方即承包方挪用公款导致施工不能按时完成,或者以后有什么施工质量问题。设计师会有法律责任吗?(设计均为甲乙双方看图认可并未签字认可,中间也没设计师任何签字,施工均有乙方(承包方)来施工选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4 20:07
最好让施工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认可较好。另外,不知道你们的装修施工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追问:

有个设计合同,但是内容主要是乙方和甲方的内容.乙方承包商是各装饰公司,设计师不是他公司的员工,内容没有明确表示设计师的存在.主要以乙方公司的名字建立的合同

回答:

那就更应让施工方即乙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认可较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河北石家庄
贵州黔东南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9587
广东 广州
人气:3929829
山东 东营
人气:261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