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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车子归属权变更

四川 06-05 10:26  悬赏 0  发布者:380232…… 给我留言  回答:(8)
离婚协议书约定汽车归男方所有。汽车一辆离婚时协商是卖掉还债,之后男方说不卖,将汽车给予女方,车子是女方名字 ,请问,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之后男女方协商后修改汽车归属权,是否必须公正呢?双方签字,加证明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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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05 10:49
协议有效,有两个协议的,以后一个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6-05 15:21
您好,可以签订协议进行约定,无须公证。
回复时间: 2014-06-05 10:27
可以另行补充协议约定
回复时间: 2014-06-05 10:29
你好,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6-05 10:35
你好!可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是否进行公证可随个人的意愿,只是公证后的协议比未公证的更有效力
回复时间: 2014-06-05 10:39
你好,不需要,只要你们之间达成了协议,你们之间更改汽车的归属,就是表示赠与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4-06-05 10:49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不需要公证。
回复时间: 2014-06-05 11:32
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的合同效力更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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