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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西-桂林 06-07 10:37  悬赏 20  发布者:woc_13……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自2012年3月来到公司,目前已在公司工作至2014年6月,到目前为止公司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1月公司改革工资条例施行无底薪制,实在受不了了,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且目前保险也只是买了养老保险一个险,在此想问问,我能通过劳动仲裁得到什么补偿?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我是否已经过期?或者应该同过什么条例争取赔偿,求各位大大帮忙解答一下,最好详细点,谢谢大家了。
问题补充:
我现在还是在职的,而且拖了2个月工资不发,能以此为理由追加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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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7 10:41
如果一直没有签合同,那么是可以申请的,可以要求最低工资的两倍。
回复时间: 2014-06-07 10:42
已过双倍工资时效
回复时间: 2014-06-07 14:32
双倍工资已经过了时效了。你可以以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赔偿失业金。
回复时间: 2014-06-08 18:27
仲裁委会认为你双倍工资的时效已过。如果你要求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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