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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辞职一个月将到期,可是公司以没有请到合适接我的人不能放我走,我该怎么保护我自己的利益?

 11-12 08:54  悬赏 5  发布者:佩雯李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4)
我从上个月即10月22号递交辞职书,辞职期为一个月,可让我不郁闷的是当我辞职上交于总经理,他说得请到合适接我的人才可放我走,若是请不到则不放,这是什么理论呀?何况这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们签过合同,现在这种事情我该怎么保护我自己呢?
请律师明示
问题补充:
若是直接到期了,我就走,公司不准奏的情况下不给我工资呢,当我是自离呢?那我岂不是两手空空走人,一毛钱也拿不到?
我的辞职书我部门的总监批了,公司总经理也批了,可就是总经理在我辞职书上留下招到人才可放我走?可是现在已经12号了,还有十天我就要到期了,现在还未看到有人交接我这份工作!
忘记补充我这个工作是主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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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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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11月12日 11时43分
提出辞职30日后即可离开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thank you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2 08:57
期限以满,你直接走人好了
回复时间: 2010-11-12 09:16
不知你的离职申请书有没有公司的签收。没有签收的话,公司耍赖皮就不好办。
你依法提出离职,公司安排人员是公司的事情,到时你在发个要求办理交接的手续通知,公司不配合,你可以离开。但建议,将这一情况告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机构知悉,备个案,也好有第三者证明。
回复时间: 2010-11-12 11:42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未签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个月后,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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