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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样拿回自己的钱

湖北-武汉 11-12 13:02  悬赏 15  发布者:Ple7080 回答:(6)
我3年前借款5万元给一个朋友,当时是通过银行直接存款到对放名下的存折上的。但是由于对方在外地,当时又有急事要用钱,所以我们说好等对方回来后补写借条。但是后来对方借故一直不写借条,我要求对方还款,但是他认为我没有借条而不承认借款一事。我想请问一下,我手中现有的银行存款凭条(银行没有盖章),能否做为借款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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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2 13:07
证据不充分,银行存款凭条不能说明钱就是你借给他的
回复时间: 2010-11-12 13:20
可以直接交由律师发函起诉或清收即可。
回复时间: 2010-11-12 13:35
可以起诉,但应当补充证明存在借款意向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0-11-12 16:58
可以 诉讼解决 
最好 有辅助证据
回复时间: 2010-11-12 19:01
你好。起诉解决。需举证说明。
回复时间: 2010-11-13 10:41
要补充相应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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