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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分红型保险,保险公司应送未送红利通知书能否判定对方违规或合同无效?

四川-成都 06-10 17:07  悬赏 0  发布者:wyz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购买的人寿新鸿泰两全(分红型)保险,保险条款中列明: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现3年时间投保人未收到任何通知书,现在查询这3年内分红很低(如第一年收到通知书能提前退保减少损失),现是否可以据此判定人寿公司承担责任,并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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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0 17:37
您好,合同有效。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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