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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用工单位是否该给我缴纳社会保险

 06-11 06:58  悬赏 0  发布者:乐在其中0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南昌市 回答:(3)
原单位早已倒闭。新用工单位以我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给我补交工作期间的保险金合理吗?新用工单位的理由是虽然目前原单位没有钱帮我缴纳保险金,办退休时可以自己先行垫付。等国家政策会像国有企业一样改制,将来会把我现在垫付的钱退回给我.所以新用工单位就没义务给我缴纳,否则就是重复参保(目前我的参保账户是没有缴纳保险的)。新用工单位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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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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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6月11日 08时54分
你好, 没有法律依据。新用工单位做法违法。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答案。使我坚定了讨回公道的决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1 09:57
新用工单位做法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4-06-11 10:20
你在新用工单位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就应承担缴纳社保的义务,而不是你先行垫付新单位期间的社保金。
评论者:乐在其中0827 给我留言
时间:2014-06-12 07:25
谢谢你们在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让我更有信心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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