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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 06-11 14:14  悬赏 0  发布者:cb2014……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是陕西省安康市的!目前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是中国邮政的在职员工,今年46岁,于4月29日病逝,我母亲是独生子女,无工作,年龄50岁,外公.外婆现70多,可获得遗属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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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1 14:20
这是可以得到的
回复时间: 2014-06-11 14:17
你好,《劳动法》第73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死亡,无生活来源的遗属,即劳动者的生前配偶应当依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遗属津贴。
回复时间: 2014-06-11 14:17
供养直系亲属的条件: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 
    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1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的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遗腹子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6-11 15:10
您好,您好,一般情况下都会发放遗属津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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