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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上海 06-13 20:49  悬赏 0  发布者:yaoche……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户口不在我丈夫的租赁房内,现在我丈夫和我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在次离婚案中,我已经把房屋分配单提交法庭当时有我和我孩儿还有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儿子的户口在我丈夫那里,法院说,因为房屋是租赁房且我儿子户口在里面牵扯到第三方利益问题,无法解决这样的问题。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如果该房屋在某年某月动迁了,我凭房屋分配单是不是有份额分到动迁后的房子,如果我丈夫再帮另外的人结婚的话,那么到时候动迁,房屋分配是我一套,我儿子一套,他一套?如果他结了婚在离婚的话,那么她离婚的配偶是分配到我丈夫拿边的一个份额还是总体的一个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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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13 21:04
看当时的拆迁补偿政策
回复时间: 2014-06-13 20:53
拆迁的时候要看你是否列为安置对象。你是否在拆迁时候具备同住人资格很重要。
我的补充: 2014-06-13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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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什么是同住人资格?

回复时间: 2014-06-13 22:46
你好,应当是分配你丈夫独立的一份。
回复时间: 2014-06-14 10:23
你的户口不在该房屋内,拆迁没有你的份额。建议先迁入户口。
回复时间: 2014-06-14 14:10
你应当属于被安置对象。有权获得你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4-06-16 10:16
你应当属于被安置对象。有权获得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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