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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承担哪些责任,承担百分之多少?

湖北-荆门 06-14 09:53  悬赏 0  发布者:一名普通百姓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3年5月26日,本村村民王某私自搭电线抽水,因他的田地就在我家田地的上面,所以他抽好后我就找他说借用一下,当时只需解开水管的一个接头就可以了,水就到我家田地了,就在我解开水管接头一分钟水突然没有了,不流了,我就跑到河对面去看,是不是插头松了,没想到是把同村的一个5岁的小孩电到了,当时小孩的所有监护人都在田里插秧,没人管,而小孩调皮一个人跑到河边拿着螺丝刀戳插板的孔玩,就这样被电了!!当时王某搭线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就那样摆在地上,也没有告诉我,受害人现在是三级烧伤,十级残!!我们和市电力局也都成了被告,我想知道我要承担哪些责任,承担百分之多少!!他们总共要求赔偿是十万零五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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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14 09:58
这是要按照过错承担的
追问:

首先五岁的孩子都没什么自我保护意识,更不知戳电板插孔所带来的危害,而其所有的监护人都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
其次,村民私自搭线是肯定不对的!
再就是我像他借用的时候,他没有告诉我线是怎样搭的,也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我也没有看到,只是在他答应后,就去解开水管了,而水管一解开一分钟水就停了,也就是说孩子出事了!!
毕律师,您看这个情况过错应该怎样划分呢?

回复时间: 2014-06-14 09:57
孩子造成伤害属于混合过错责任,有孩子家长监护不周监护人责任;有你们使用电浇灌用电不规范,过错责任。电力部门如果也有过错承担管理者或所有者责任;最后过错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并案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我就是想知道我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回答:

主要责任。

追问:

我怎么就要付主要责任了,我还不懂了!!你是第一个这样说的,不知你是没看明白还是怎么的

回答:

混和责任,各自争取吧。简单咨询无法定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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