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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06-14 14:32  悬赏 0  发布者:许育青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揭阳 回答:(1)
我未婚怀孕三个月了,男方父母不同意我,让男方回家相亲结婚,我自己又没有工作,想流产又没有钱,男方对这事又避之不理,因男方一家是在我居住的城市打工,现回老家江西,我又不知道其住处,可以向江西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赔偿医院费用么?电话号码也联系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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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14日 14时43分
这是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
追问:

该以什么名以起述,而且我才二十岁,没那么经济来源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可是我找不到男方家的住处该怎么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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