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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赔偿

浙江-杭州 06-15 21:28  悬赏 0  发布者:wjh111……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4.6.1弟弟老板的弟弟请我弟弟去给他过生日,吃饭喝酒之后去KTV,期间于其中一人发生口角,并且可能动了手,然后被另外一人打成重伤(事后在场人员均指此人),警方已鉴定为二级重伤,弟弟尚在昏迷中。其中发生口角的那个人要负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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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5 21:43
要具体分析案情。是否有犯意的传达。
追问:

没有犯意的话,就不能追究其责任吗,毕竟是因为他们的口角引起的

回答:

我和你吵架而已。突然我身边一个打你重伤了。但是我又没叫他打过。那人脑子有问题,我怎么办。

追问:

如果是蓄谋的,证据也不好找啊。如果打人者指认呢

回答:

没有证据难道能随便追究别人责任么?

回复时间: 2014-06-16 04:51
如果确实发出打人命令的,也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15 21:33
情况严重,建议自首
追问:

警方已经逮捕打人的人,我们能否追究与我弟弟发生口角的那个人的责任?

回答:

对方应负连带责任的

追问:

连带责任是不是在有些地方不能追究?

回答:

不是那样的

追问:

全国各地均适用

回答:

你说的对

回复时间: 2014-06-15 22:22
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没有预谋或者意思联络,完全是打人者个人行为,则与其无关,双方都有举证责任,看警方笔录及证据才能确定。您们也应当自行了解情况并保留相关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追问:

现在做些什么

回复时间: 2014-06-16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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