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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湖南-岳阳 06-18 01:01  悬赏 0  发布者:xuanma…… 给我留言  回答:(1)
父母有套老房子,我们姐妹三人。妹妹家庭条件较好,自愿放弃房产。父母说房子由我和姐姐一人一层。姐姐要一楼我得二楼。父亲过世多年,母亲住在一楼,二楼五间房,本是姐姐三间我两间居住。多年来,母亲的生活开支包括(水、电、有线、打水井、房子屋顶翻新等)以及过年过节,母亲生日的人客茶饭等都是我和姐姐一人一半。因前几年我在附近买了套二手房,体恤姐姐不好住就把我的两间房让姐姐家暂住。
今年初听到姐姐在外说她要把楼上装修,有邻居问:你要装修你妹怎么办?(都是二十几年的老邻居,都知道房子分配情况)姐姐回答:那分得她没份,房子是我的,娘说了给我,房产证国土证都在我手里。我听后非常气愤,我一直以为证件是在老母亲手里。上楼与她理论,当时大家都比较激动吵得厉害,无果。姐姐就把小妹叫来协商,姐姐意思是说如果我要二楼也可以,必须给她2万元。丈夫当时就不同意,因为是多年的老房子,二楼楼顶没有预制板的,本就比一楼要亏。而且多年来费用都是一人一半,凭什么自己的房子还要给你2万呢?经过多次协商,姐夫提议把房子卖掉,因母亲年事已高(86岁)还要居住,房子只能自家人买,大家都同意。当时在场的有老母亲、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和我。由姐夫作价,妹夫执笔(妹夫是老师)三姐妹签下协议大意如下:
经协商房子由姐夫作价12万,我有优先购买权,在14年12月30日(大年三十)前把款结清(必须现钱),未结清就由小妹购买,小妹不买就姐姐买。三姐妹每人可得房款4万。我若买了房子,姐姐只有居住权,在母亲过世后必须搬家。以后母亲的生老病死所有费用都由三姐妹共同承担,母亲要是生病也由三姐妹轮流照顾。一式三份姐妹三人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当时有多位邻居都在现场。
今天,我趁大家都在就想把事情确定下来,结果姐姐她们不同意了,说协议没有公证没有法律效力,不肯履行协议。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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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9 11:32
协议有效,无需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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