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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保卫战

天津 11-15 12:37  悬赏 0  发布者:wangjf…… 给我留言  回答:(4)
老公在外地和其他女人有暧昧关系 ,回津后qq上还老婆老婆地叫,并在分开几个月后又在一间屋里住,并签定了婚姻合同 ,但不承认发生关系和签订合同的事 ,只是说开玩笑,我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给那女人家里写了封信,让他老公发现了,现在他们要告我诽谤罪,成立吗?(我并没有写他老公的名字,只有女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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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5 15:16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80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1-16 08:25
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0-11-15 13:33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因为不具有散布行为,不属于捏造事实,所以不构成诽谤罪。
回复时间: 2010-11-15 16:01
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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