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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追讨

北京-东城区 11-15 16:39  悬赏 0  发布者:若水2 给我留言  回答:(9)
工程施工的案子:
工程已经竣工,有甲方的验收单,问题:1、增项部分金额不予认定。2、合同内工程竣工款不结账,(总款的15%)不结账的理由说是工程有瑕疵不美观等等。希望您能够尽快给予解答,对方这个项目结束了好像公司要撤了。多谢!QQ141297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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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5 16:41
起诉,追讨债务。
回复时间: 2010-11-15 16:44
由于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您拿着手头的材料来所里,我们会为您仔细分析,然后给你最好的解决方案的
回复时间: 2010-11-15 16:50
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0-11-15 16:59
可以起诉索要
回复时间: 2010-11-15 16:59
如有验收单,且验收合格,对方应支付款项。你可依约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
回复时间: 2010-11-15 18:05
此类案件一般比较复杂,你想在网上寻求个答案是不现实的。建议你立即起诉。
回复时间: 2010-11-15 21:36
应该搜集相关证据,然后与公司协商解决工程款,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回复时间: 2010-11-15 21:41
我团队可帮你维权
可直接来电
18710170567
回复时间: 2010-11-15 22:18
1、增项部分:可以按照工程所在地的定额标准计算;2、合同内工程竣工只要通过了相关验收,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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