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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该如何维权和追讨应得报酬

 06-20 15:54  悬赏 0  发布者:wing00……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公司是在今年4月8日招聘会上公开招聘行政经理一职工资待遇2500-4000元/月,我接到通知面试合格在4月10日就到公司正式上岗任职,工作期间,公司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在6月7日遭到公司无故解雇,并扬言只支付1500元/月的工资待遇。在此我曾多次追问该公司总经理,本人工资待遇,都遭该总经理无视和推搪。而且,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支付过我一分钱工资,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公司此种行为属于诈骗吗?我能向公司多少工资报酬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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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0日 16时08分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需要收集证据如工牌、考勤记录等证据。
追问:

那么我的工资待遇应该是多少元/月结算才合理?而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诈骗吗?我要收集公司派发1500元/月的工资单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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