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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税收合理吗

广东 11-16 12:31  悬赏 0  发布者:十八学士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广东梅州的,2010年9月拍买了产权是新华书店的一套房(买价269100元)。房产证是2003年发的,我现在过户到我夫妻名下,纳税申报表上的征收项目女如下;营业税13455.00元,企业得税10091.25元个人所得税1345.50元土地增值税10764.00元印花税134.55元建税672.75元教育费附加403.65元堤围费349.83元契税4036.50元。买一套二手房过户要4万多吗?请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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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7 13:5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按规定是由卖方缴纳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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