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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同居

天津-和平区 06-23 20:08  悬赏 0  发布者:心碎摩登心 给我留言  回答:(8)
律师您好
我跟我男朋友分手了,可是他不甘心给我恐吓邮件说要来天津杀我之类的,然后现在写了邮件发了我的朋友同事说我们之间的所有事情,包括我为他人流之类的,还说我欠他钱。我们银行信息往来他转给我一万七,我转给他一万四,人流2万,他不需要出这3千吗?他在邮件完全没说我给他转钱,都说他给转钱。针对这一情况我应该怎样用法律手段去控诉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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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3 21:42
保留相关证据有必要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4-06-24 10:12
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4-06-23 21:18
您可以把邮件打印给警方,报警备案。
回复时间: 2014-06-23 21:43
您好,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公然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因此,对方侵犯了您的名誉权,您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您可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上述侵权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23 21:55
你好,保留相关证据有必要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4-06-24 09:36
保留证据报警试试.
回复时间: 2014-06-24 10:02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6-24 10:38
您好!可以及时报警,并积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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