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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供热站停止供暖、收取陈欠供热费合法吗?

 11-17 21:40  悬赏 35  发布者:zjz898……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牡丹江 回答:(1)
因所在小区多年供热不够18度,给供热站打电话、不接。找人查看原因、不来。更别说来检测温度啦(该供热站存在以下问题:一、没有安装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二、超负荷运行)。所以每年交百分之六十供热费,现在以停止供热,请问这种行为合不合法?我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望律师们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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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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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11月17日 21时46分
1 你和供热站存在合同关系,对方明显违约,2 可以对方返还收取的费用,并可以要求违约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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