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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是不是结婚后就属于我和我老婆共有的了呢?新婚姻法不是规定这个一定是我

 06-25 08:40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
律师,你好!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是不是结婚后就属于我和我老婆共有的了呢?新婚姻法不是规定这个一定是我个人的吗?那个人的怎么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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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5日 08时45分
您好! 您的问题在我们的实际业务中也是较为常见的,就是婚前购房或者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权属认定问题以及如何界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我们团队在大量的实践中总结如下,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父母出资购房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吗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婚后父母的赠与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明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你如果明确表示只为夫妻一方出资,且登记她的名字,就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了。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财产范围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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