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宇  王皓  周振文团队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上门帮忙行凶,可以不负责任吗

重庆-南川 06-27 20:21  悬赏 20  发布者:panboc……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家厕所漏水到楼下去了,楼下的就叫4个人,半夜到我家来行凶,其中一人用我家的菜刀把我砍伤了,其中有2人为城管人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民警说砍伤我的人,要治安拘留,2城管因为同是政府部门,而且没有对我直接伤害,他们管不了,,我就没有明白,上门行凶性质恶劣,怎么就是治安拘留了,事情发生几天了,2城管正常上班,跟没事一样,难道就没有办法惩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7 20:31
轻微伤是治案处罚。至于其他两个人如果没有伤害行为,那么是无法追究的。
回复时间: 2014-06-27 20:38
如果构成轻微伤你可以提出刑事自诉,将全部加害人都作为加害人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6-27 20:54
轻微伤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只能对其进行行政拘留。至于城管,做法确实不妥,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行为进行处罚,不过实践中对他们的处罚一般仅限于警告等轻微处罚,或者不处罚。因此,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轻易开门。
回复时间: 2014-06-27 21:17
因为是治安事件,其他人没有伤害行为 没办法追究,如果是轻伤的话,他们就是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了
回复时间: 2014-06-27 21:45
您好:
1、对于打人,从伤情鉴定来看是轻微伤,除了治安拘留外,根据刑法规定,还不能追求其责任;
2、对于半夜非法入侵您的住宅,已经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此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要求追求其责任。前提是你要拿到确切的证据,比如公安的出警记录,调查笔录,以及鉴定等证据;
3、可直接要求城管部门给说法,否则可以起诉追求城管的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对方态度好,愿意认错等,也是可以放人一马的。
以上,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4-06-27 22:01
你这个对公安机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情况的。
回复时间: 2014-06-28 09:39
轻微伤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茂名
福建莆田
江苏南京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03
山东 菏泽
人气:2143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