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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病故,遗产该有谁继承?

山东-潍坊 06-28 07:39  悬赏 0  发布者:踏踏实实做事 给我留言  回答:(5)
哥哥病故,离婚前有一女儿随母,女儿已经40岁,妻和子女始终没有去看望并照顾,从没有尽赡养义务;有一女与哥未婚同居,我们兄弟姐妹平时给予很多帮助,遗产该有谁继承?我们兄弟姐妹有权分割部分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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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8 07:44
你们是有继承权的
追问:

请问:按照继承法,是不是该有哥的女儿全部继承,我们没有继承份额了?期待您的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6-28 08:00
你说的情况比较特殊,按照法律规定,你哥去世,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顺序,第一顺序是死者父母,子女,和配偶。你们说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有人,不发生第二顺序继承。这样看来,他女儿肯定有权继承,和你哥没有登记同居女人如果是94年2月后在一起则无继承权,之前有继承权。你们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如果你们兄弟姐妹哥哥生前更多照顾,可以得到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6-28 12:12
你好,你的情况复杂一些。你们亲属之间如果能协商最好,协商不成建议你们就收集证据,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6-29 10:45
如果没有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们可以主张适当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6-29 19:34
你们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时你们不能继承,但如果你们对哥哥给予较多帮助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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