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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收养书面协议的办法是否已经被取消?

 11-17 20:11  悬赏 0  发布者:埼玉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想收养一个孩子就咨询了一下民政局。民政局说现在所有的收养都必须在民政局登记。如果是这样,那收养法所写的“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的手续实际上已经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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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8 15:47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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