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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需要居住证明该怎么办

湖北-武汉 06-29 22:30  悬赏 0  发布者:小五在跳舞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别人.那之前同事说他母亲去世要用钱,我心善良就借钱5千给他了,其他同事也借了,差不多有两万块了,后来他辞职了,钱都没还,一声不吭就走了,我就只让他写了欠条,还在公司人事去把他的身份证号码也要回来了.然后我先去附近的警察局咨询该怎么办,警察局说去找法院,属于民事纠纷,我就去了法院,法院说应该根据被告人的居住地来确定在那个法院告他,还有出具被告人的居住证明,我问他们被告人的居住证明应该那个单位来出具,后来的被告知是警察局,我来来回回的去了警察局和法院,最后还是没搞清楚这个居住证明到底给那个单位出具。然后希望我那个同事做回好人,不要再冒着良心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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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9 22:42
居住证明在居委会开,确定了住所就可以确定管辖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6-29 22:47
可以聘请律师起诉追讨
回复时间: 2014-06-30 09:19
居住证明是要到被告所在地的居委会开的。
追问:

他的老家在广西,我得请长假去他当地的居委会弄.他在武汉的零时住所那个小区在拆迁,我去了两次,那小区的居委会的跟我稀里糊涂的说要去警察局拿证明,完全弄不清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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