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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卖买合同期限6月30号前办理完全部手续,现过期还未办理房产证,

广东-东莞 06-30 19:07  悬赏 0  发布者:861000…… 给我留言  回答:(1)
签定卖买合同期限6月30号前办理完全部手续,现过期还未办理房产证,现我要求如下:根据卖买合同约定交期已过,是不是要按约定全额退款并且给予合理的补尝?
如合同继续履行需以下条件,
1,现在交锁钥并且交房给我使用。(我先交房款)
2,余款部分(货款)需更改支付日期为办理好房产证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前。
3,房产证需在2014年8月15日前办理完毕。如超期则按总房款每日万份之5向买受人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4,因房屋过户办证已逾期未办理,影响买受人经济权益,故从总房款扣除2万元作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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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1 08:14
你可以要求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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