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行窃 骚扰

山东-东营 07-01 00:55  悬赏 25  发布者:卡卡啊咕 给我留言  回答:(4)
丈夫要离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取走了我的电脑、手机,算不算盗窃?
而且还登陆我的QQ,断章取义后,把内容拿给别人看,对我肆意诋毁,算不算诽谤?我要报警时,他指示他的家人抢我的手机(另一部),在抢夺中我的抹胸被他二姐夫扯下,算不算性骚扰?
请求您的帮助,不胜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1 09:47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7-01 10:03
家庭内部纠纷,情节不严重,算不上犯罪的,可到法院起诉,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7-01 16:01
二姐夫干这事真不好听,性骚扰没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7-02 09:48
1、法律明确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因此,你丈夫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你的电脑、手机,很难构成刑事罪犯。(山东省盗窃罪刑事立案起点为2000元)
2、法律明确规定,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故他登录你的QQ断章取义,把内容拿给别人看属于诽谤。
3、你丈夫指使他的家人抢你的手机,你丈夫与他的家人涉嫌抢夺或抢劫罪。
4、你二姐夫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过主观方面需要认定为故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上海杨浦区
江苏无锡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152
辽宁 大连
人气:13761
山东 青岛
人气:6820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