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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浙江-宁波 07-02 21:53  悬赏 35  发布者:郭先生57 给我留言  回答:(5)
大律师你们好;我想问你们几个法律问题;(一)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债务,其不能偿还欠款,是否可以分割另一方的工资?(二)法律生效后,债务方出于某种目的,现在离婚了,我们债权人怎样维权?(三)债务人夫妻在95年购的房改房一套,以前双方没有约定,理应是共同财产,但法官要我们打析产官司,来确定双方份额。是否要一定要打析产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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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2 23:10
是的,一定要打析产官司。
回复时间: 2014-07-03 04:57
1、可以的;2、婚内债务,即使离婚,2人也要一起承担;3、为何要析产?你们和债务人是什么关系?
追问:

吴律师你好,我们是债权人。债务人有二套房子,一套是现在居住的但没有房产证。另一套96年购买的公租房(该公租房原来是前任妻子的,她是82年前死了,公租房划在其丈夫名下),他们84年结婚(二婚)。吴律师这样的房产是不是属于他们的共有财产,共有财产为何要析产,谢谢

回答:

房子何时买进的呢?

追问:

你好,96年买进的,原是公租房,现在住的那一套说是已经卖给了自己的外生,自己可以住到老

回答:

那为何要析产?涉及到其他案外人?

追问:

法院只判其妻承担债务,所以其丈夫成了案外人,没有其他人

回答:

复杂的情况下,无能力处理妥的,可以携带材料,就近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吧。

追问:

由于法官偏袒债务人打擦边球,说实话本地的律师也要靠法官吃饭,虽然外边说的很公道,但到了法院听说是厅长指定的,头就缩回去了

回答:

不放心本地的,可以委托外地律师吧。如果法院真的违法判决,可以上诉、申诉。

回复时间: 2014-07-03 08:40
可以;可以一并起诉夫妻;法官怎么说的依据在哪里?共同财产不需要析产,除非有其他情况
追问:

陈律师你好,我们已起诉夫妻应偿还债务,但其丈夫对个债务说不知情,法官要我们拿出这方面的依据,我们咋知她们夫妻间的情况,所以法官判为妻子个人债务。由于是个人债务 ,法官不对其丈夫的工资作分割,现在他们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上,女方白纸黑字写上房产归男方所有,明明是转移财产,但慈溪执行厅副厅长陈XX说是产权证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回复时间: 2014-07-02 22:10
1,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工资当然可以。
2,执行夫妻财产。
3,购买后是商品房。难道法院已经明确判定这是一方个人债务么?
追问:

杨律师你好, 是的法院已经明确判定这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于债务人的原在慈溪建设局工作,有一定的人际。现在强制执行快8个月,但法官总是处处偏袒债务人,我们60多万的债款只收回1万多点。法官强调法院只判一方为个人债务,所以其丈夫不承担责任不能分割丈夫的工资。一个月前他们夫妻离婚了(还是一起生活,只是多了一张离婚证,我们向法院反应了情况,法官对她做了一个笔录,说现在已经分居了),债务人84年结婚(二婚),95年购买公租房(该公租房原来是前任妻子的,她是82年前死了,公租房划在其丈夫名下)
这样的房产是不是共有财产,谢谢

回答:

债务什么时候产生的?为什么判定是一方债务?82就死了。谁来析产?

追问:

杨律师你好,债务是11年产生的,由于其夫没有在借条上签字,说是不知情。法官要我们来打析产官司(我们是债权人)。

回答:

仍然可以执行共同财产。这案子有问题。

追问:

杨律师你好,象我们这样的案子,他们俩夫妻离婚子,在案子没有终结之前是否可以离婚?要阻制他们的离婚是要我们打官司,还是要法院执行厅阻制,现在法官要我们打官司处消他们的离婚证。对于 房产问题,法官说:假如房产是共有的,也要打析产官司,不然执行厅无法执行。现在我们析产官司怎样打也不清楚。杨律师我想问一下,你有没有这方面案件的条款给我提供一下,我只能拿着法律条律与法官争辩。谢谢

回答:

离婚是可以的。但是不影响执行共同财产,认定共同债务。

追问:

杨律师早上好,离婚前也没有执行其丈夫的工资(其丈夫不是债务人),现在离婚了,法官不执行丈夫的工资变得“名正言顺”了,我们又不懂相关法律。房产也一样,不执行的理由是,要我们打析产官司。

回答:

你去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回复时间: 2014-07-0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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