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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期间的房屋买卖,没有过户,还款人跑路了,怎么办呢?

江苏-无锡 07-03 01:24  悬赏 0  发布者:司考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有套房屋,标的比较大,有70%的银行贷款,2011年在房价高位的时候通过中介卖给了乙,乙当时是银行的“黑户”,无法办理贷款,合同约定暂不过户,由乙续还房贷,约定2013年7月无条件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约定如果乙还房贷逾期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罚金一百万元,乙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贷之外的房款。
  时至2013年7月,乙说没有钱还贷款了,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到2014年元旦,乙干脆躲债跑路玩起了失踪,乙停止续还贷款,现在还房贷已经逾期五个月了,银行催款,我也无力帮乙还贷,乙又失踪,房价腰折了一半,卖不出去,乙躲在外面不露面,乙很得意地说琵琶腿翘翘什么都不做,如果房屋被银行收回低价拍卖之后,他还要来拿房款,还要我偿还2011年时他支付的房贷之外的房款。
  银行属于债权人,当时的那份买卖合同有效吗?
  碰到这种倒霉事,我们该怎么办呢?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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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3 10:42
有效的,由于乙不再履行合同,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乙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7-03 20:36
房子是你的,所以贷款只能你还,银行只会起诉你,一旦拍卖,你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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