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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陕西-延安 07-03 22:06  悬赏 0  发布者:倒霉的云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县栾家坪镇栾存林借走我十万元,保人叫赫才明。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保人不管此事。我起诉至安定正法院,安定法院也收走我诉讼费两千元,但两个月过去了,法院仍然没有立案,让我去找人。请问丁律师,法院收走诉讼费后不立案是否合理?我是否也向法院说的那样自己找人?法院是否可以直接传达保人(保人具有连带清偿责任)?保人现在也害了重病,是否保人有什么不测,我的钱就打水漂了?盼回复!谢谢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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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3 22:10
将保证人与借款人一块起诉至法院,找不到人让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回复时间: 2014-07-03 22:27
法院收走诉讼费后不立案肯定不合理,找不到被告人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可以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追加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你可以追加保人为被告,要求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人有什么不测,只要留有遗产,你可以要求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7-03 22:30
找不到被告人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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