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陈晓云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上公路正中间石墩死亡责任

北京-房山区 07-05 10:38  悬赏 0  发布者:huazai…… 给我留言  回答:(9)
事件经过大概如下:案发前死者应朋友邀约喝酒,时候饮酒过多(案发后血检报告酒精含量)执意自己驾驶摩托车回家,朋友未能劝阻住,导致其行车速度过快,撞上了马路正中间的一个大石墩(有警示标志水泥石墩)后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同行饮酒者是否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听闻他们是有劝阻义务,并对事件负有赔偿责任,是否确有此事? 2、设置石墩单位或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关责任? 3、因死者系农村家庭,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关安抚政策? 4、如要起诉,该如何操作,请您不吝指导,万分感激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5 10:43
这是要先报警处理的,由交警认定过错的
回复时间: 2014-07-05 10:40
同行饮酒者责任不大,先报警认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05 10:45
由警方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05 10:47
劝说未阻止负有责任,但不大。设置石堆方如果没有警示负有过错赔偿责任,不大。酒后出事安抚,无异于单位陪客死亡追认烈士。死者对自己死亡最少负有主要责任,亲朋共饮者承担少部分责任,如果是晚上,石堆处无灯光,设置者承担相应责任。可以一并列入被告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7-05 10:58
同行饮酒有劝阻义务,但经过劝阻的,可减轻责任。
大石墩有警示标志,政府部门也尽了义务,承担的责任相当有限。
死亡安抚政策在武汉没有,北京不知道有没有。
建议先报警处理。
若回答有用,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7-05 11:17
你好,报警解决,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05 12:28
极力劝酒的同饮者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如果有警示标志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05 13:36
同行饮酒的,如果席间没有尽力劝酒,事后又尽了劝阻义务,可以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31 15:42
你好,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达到伤残等级,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077
湖北 襄阳
人气:44321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9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