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装修设计合同

江苏-南京 07-05 16:52  悬赏 0  发布者:子夜110 给我留言  回答:(3)
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设计合同之后,通过对其工地现场观察及网上了解,该公司装修过程中增项太多,所以不想与其继续合作。该装修公司设计师目前尚未去我家实地量房,也没有做关于我家的相关报价,只给我们看了他给同户型房子做的设计及报价,所以我们要求全部或部分退还已缴纳的设计费(5400)元,目前该公司以已签合同为由,拒绝退还,所以想听听律师专业的看法,有空请回复。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5 16:57
按合同履行
追问:

按照合同中规定,设计周期从量房后第二日开始计算,但是目前尚未量房,我们觉得设计尚未开始。合同中另一条是“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所付设计服务费不退还;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完成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及文件后,甲方无权再以对设计不满意为由要求乙方退还设计服务费”。所以我觉得我们尚未开始,应该不算中途停止。

回答:

你说的对

回复时间: 2014-07-05 17:01
要看合同是怎样约定违约条款的。
追问:

我用什么方法可以把合同内容发给您呢?

回答:

第3条,第6条对你是有利的,而且增项太多,凭这些就可以起诉至法院,对方有违约行为。

追问:

我刚才给你把合同的截图发到您邮箱里了。关于违约这一块合同中有以下的规定:1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所付设计服务费不退还;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完成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及文件后,甲方无权再以对设计不满意为由要求乙方退还设计服务费”。2、家装施工合同签订前,如甲方交纳全额设计服务费,乙方有义务提供CAD平面设计方案。如甲方未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则设计服务费2倍收取。另外合同中关于设计周期的界定是“自乙方在现场测量完成后第2天开始计算”,目前乙方并未去现场测量过。

回复时间: 2014-07-06 14:24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25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342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19
广东 深圳
人气:208805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6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