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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正当防卫吗?

四川-成都 07-06 14:16  悬赏 0  发布者:zdfw 给我留言  回答:(8)
在街上与人发生口角,别人先骂我,我才骂别人的,然后对方挥拳向我的头部打来,打中了我的面部,我感觉到了比较大的冲击力,于是我出扫踢(泰拳腿法)反击,踢中对方的肋部,致使对方的肋 骨断裂,倒地不起。后来我打120,通知救护车来送对方去医院。
我的这种行为是正当防卫吗?需要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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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6 18:49
您好,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造成轻伤的,须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06 14:22
赔偿医药费,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7-06 14:23
故意伤害,如果构成轻伤,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回复时间: 2014-07-06 14:24
你好,不属于正当防卫。若对方轻伤以上的,你涉故意伤害罪。
追问:

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是对方先动手打在我脸上,力量比较大,这个时候他是对我的人身造成了不法侵害吧

回答:

还没有达到生命危险状态。

回复时间: 2014-07-06 14:28
你好,赔偿医药费,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06 14:47
有正当防卫因素,具体看证据。
追问:

这明显就是正当防卫吧

回复时间: 2014-07-06 15:07
不属于正当防卫。
追问:

正当防卫的概念难道不是指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造成伤害?

回复时间: 2014-07-06 16:21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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