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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4个多月了,没有结婚证,但由于两个人性格不合,我提出了分手

江苏-南京 07-07 05:4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结婚4个多月了,没有结婚证,但由于两个人性格不合,我提出了分手,男方索要赔偿,请问如果我把礼金全部退还,那我就没有什么赔偿么?因为我怀孕两个多月,已经被打掉了
谢谢,麻烦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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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7 06:15
没登记要退还的,没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没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07 06:35
你好,需要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7-07 09:12
没有领证,也不是法律认可的结婚,也就是同居关系。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但男方从道义上有支付一定医药费和营养费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07 09:20
你好,需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7-07 09:29
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彩礼是要返还的;但你们已经共同生活,且你流产过一个小孩,你可以主张返还部分彩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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