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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老家房屋继承权问题

 07-07 10:48  悬赏 0  发布者:变化的人生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4)
我的爷爷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姑姑嫁人了,爷爷晚年和二叔生活,但是姑姑和我父亲都有赡养爷爷,现在爷爷去世了,请问:老家的房子我爸爸和姑姑们有没有继承权?爷爷生前没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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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07日 11时34分
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7 11:18
有继承权,你爷爷的子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追问:

老宅是爷爷手里办的,后面不清楚二叔是否有过户或者其他手续,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或者爷爷和二叔他们一起生活,户口本上户主名是二叔,这样房子还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继承吗?

回复时间: 2014-07-07 11:27
您好,有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他们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7-07 11:35
你爷爷生前没有遗嘱,你爸爸和姑姑们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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