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这问题一方以此为由要变更合同合法吗?

湖南 07-07 17:40  悬赏 0  发布者:11053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去年租了一个门面,租期五年,第一年租金3万元,第二年按10%递增,房东收了2万元转让费,今年8月1号满一年,上月房东说要涨房租,如果不给就要收4万元保证金,理由是:合同最后一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请问这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7 17:46
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4-07-07 17:48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4-07-07 18:10
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后,合同可以变更,但必须协商一致。没有协商一致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房东以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对这个条款理解,要注意两点,一是未尽事宜只能理解是原合同不明确的事宜,已经明确的不属于未尽事宜,二是对未尽事宜要确定为双方合同内容,必须协商一致,在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方可以不执行,没有约束力。为此产生合同履行问题,守约方可以告对方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广西南宁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540
江苏 无锡
人气:5144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428
辽宁 大连
人气:14417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89
广东 广州
人气:15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