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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债务清偿

 07-09 08:43  悬赏 0  发布者:全职赵太太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 回答:(2)
有人抵押借我的钱,逾期八个月没还,人联系不到。法院不给立案说公安局必需给开失踪证明,证明失踪一年以上否则法院不予立案是否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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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09日 08时47分
没有这种规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9 08:47
《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
宣告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

到时你可以让财产代管人偿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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