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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后款项分配问题

广东-肇庆 07-09 10:00  悬赏 0  发布者:莫洁标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村前几年征了二百几亩山地原计划建陶瓷城后来政策原因,暂停一直维持原荒地,上年市里计划搞精化工工业基地。。我村民上告法院用地性质更改了,违反相关约定,然后又得到了一批补尝金。问题在于第二批补尝金的分配上。。现在村民要求只能分配给村里拥有农业户口的人,而非农业户口的没有分配。。(第一次征地的款项有一部分是分配给非农业户口的)请问这样的分配,非农业户口的村民能通过法律来维权吗,直白的说,能通过法律方法得到分配吗?
问题补充:
如果能争取到非农业户口的分配的,请联系我本人。。。非农业户口集体居民提供相关料资和报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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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9 11:18
一般非农户是已经迁出城镇了,不属于村民。村集体用地的征收补偿与本村民有关,其他人无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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