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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07-09 22:31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甘肃-甘肃 回答:(1)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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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09日 22时36分
婚前购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各自父母赠与的比例分割房屋。 备注: (1)《物权法》第103 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 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 按份共有。 (2)《物权法》第104 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 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 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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