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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给我买的房子我有赠与权吗

 07-10 16:52  悬赏 0  发布者:布袋兔儿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7)
我老公有心脏病,婚前我爸全资给我购房登记在我名下,婚后老公要求加名字,我爸坚决不同意,但是为了家庭和谐和考虑到他的病情,我背着我爸给他签署了赠与一半的协议,公证了但房产证还没加他的名字,现在他整天要挟我说自己有心脏病,他们家说要离婚就要全部房产,我连之前的一半也不想给他了,我要撤销,可以吗?还有,我爸都不知道,这样的赠与有效吗?现在还有没有办法保住我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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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10日 18时09分
您好,房屋登记在你名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赠与男方。经过公证的赠与一般不可撤销。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0 16:53
您好,公证赠予一般不能撤销。
回复时间: 2014-07-10 16:56
你好!一般来说,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4-07-10 17:00
你好,不能撤销。
回复时间: 2014-07-10 17:00
你好,赠与是有效的,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7-10 17:20
您好,公证赠予一般不可以撤销
回复时间: 2014-07-10 20:45
公证的仅是债权,你仍是房屋物权人,赠与未履行,出现法定情形,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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