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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该怎样维权?

江苏-盐城 07-11 08:34  悬赏 0  发布者:君子兰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同事叫小花,她和男友结婚没领证,在举办婚礼前几天,男方给女方买了金戒指和金项链。(这些属于赠与吗?)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了两个多月,是男方租的房子,期间两个人的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女方想跟他分床睡一段时间,女方已经搬到小房间里了,男方在女方的小房间里强行要与女方发生关系,在推推搡搡中,女方拿起床头的一个台灯就砸到男方的额头,导致男方额头受伤,有3厘米长的伤口,缝了三针。医药费用了8千元左右。现在男方把大门上加了一把锁,不给女方进门,想跟女方分手,要求女方把他办酒席和所用的一切费用都还给他,包括金戒子和金项链,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请问他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女方给怎样维权?女方该怎样做才公平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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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7-11 09:02
他们属于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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