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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求助法律-房屋他项权

 03-14 09:51  悬赏 20  发布者:yyyuuu……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贵州 回答:(3)
请教律师我2006年开始银行抵押按揭买房,2009年3月一次性把按揭交完,我向银行要求把房产证与他项权给我,但是银行说他项权在物业管理那里,叫我去物业管理那里取,物业管理说我2006-2009年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要我交清了以后才给我。可是我2006年到2009年并没有入住房屋只是放了些装修材料在新房子里面也没有装修而且在2007年我放在新房里的装修材料还被盗过,我当时去找物业管理他们说我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为了这个事情还到当地派出所报过案。 
我想知道的是:1.这样的情况物业管理有没有权利扣押我的房屋他项权。 
2.我是否可以不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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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14日 10时11分
可以追究银行责任,银行应当配合你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物业无权扣你的他项权利证。

物业费应当自交房后由你承担。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4 15:25

 1、物业没有权利扣押你的证件。2、你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对于被盗的情况,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没有就安全保障有特别约定,而且物业履行了一般的安全注意义务,物业就不承但赔偿责任,除非你能证明物业存在过错。
回复时间: 2009-03-14 15:56
1、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扣押,更不能也没交物管费扣押。
2 物业管理费一般从交房起开始计算,一般情况是入住前减半收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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