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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想拿他名下的房产抵债,由于他的房照没过5年涉及到大税,我名下已经又所房,我也是想要钱,  不想

辽宁-葫芦岛 07-12 10:31  悬赏 0  发布者:huluda…… 给我留言  回答:(3)
债务人做买卖从去年6月到现在借给他20.8万元,他现在效益不好,不能还钱,想拿他名下的房产抵债,

由于他的房照没过5年涉及到大税,我名下已经有房,我也是想要钱,不想要楼,但眼下楼也不好卖。如

果变更到我名下,那1买1卖就有2万多的房屋买卖费用的产生,如果我们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标记上

过户时由他配合卖房时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我们现在做个公正委托第3人做买卖房屋时的委托人,请问我

应该怎么做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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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73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12 11:38
买卖房屋时候必须标记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让对方支付税务。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12 14:24
不过户,有风险,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费用。
回复时间: 2014-07-12 11:26
税缴税是強制性的,如果想合理避税,建议咨询税务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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