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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合同到期且已经多工作10多天

四川-资阳 07-12 13:29  悬赏 25  发布者:!1472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12年7月1日和公司签订的2年劳动合同,2014年6月30日合同到期,2013年12月29日生了小孩,报了生育保险。公司在2014年7月10日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我可以得到怎样的法律保护
问题补充:
假如赔偿可以得到多少,怎样计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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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2 13:38
这是可以要求支付正常工资的
回复时间: 2014-07-12 17:51
您好,公司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我与公司签了2年合同,合同2014年6月30日到期后公司不与我续签,我是2013年12月29日生的孩子,我现在应该还在哺乳期内,请问我可以拿到多少经济赔偿金,具体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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