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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什么原则
福建-泉州 11-21 07:19 悬赏 0 发布者:QU778 给我留言 回答:(0) 有一个事业局对其人员经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说明明确按照“我局在98年按当时人员所在岗位进行定岗,并上报市委编办确定人员的经费渠道,98年后进入我局的人员,均按编办核定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两种情况公示人员经费渠道,并指出如有异议将进一步核对,如没异议,以后将按此进行人员管理。而实际公示的经费渠道是用“1998年10月27日经市委编办确定的按当时在编人员经费渠道和98年10月27日以后至2003年10月16日进行16次52人内部调整并经市委编办批准调整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的,以最后调整的经费渠道作为原始依据进行核对整理;1998年10月以后新进入我局的人员,均按市委编办批准的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三种情况进行公示的。违反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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