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李仁红  陈皓元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原告可根据《合同法》第73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吗?

 07-13 03:05  悬赏 0  发布者:魅力宇宙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3)
原告投资,被告参与的承包土地退耕还林的承包土地合同,被告擅自欺骗政府签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后赖账,不承认原告曾经投资,合伙的退耕还林协议,经县、市法院判决,高院裁定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然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拒绝在县乡退耕还林补偿款报表上签字。法院难以执行。原告作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吗?我想与被告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起诉要回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13日 10时39分
是否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由合同相对方来认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刘律师,您好!
    对方当然不认可。但初、中级法院已五次判决(县级三次,两次上诉),一次,省高院裁定。原告本人胜诉。确立合同关系(签约协议)。被告赖账,不承认合同,不承认我投资。大量证据形成证据链,,确认。只是,起诉主张,是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要求人民政府撤销原合同,重新确认签字?,还是,根据最高法的规定,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3 06:54
这是可以诉讼主张权利的
回复时间: 2014-07-13 07:47
具体需要看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