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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朱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朱宏机电市场)非法扣留“履约保证金”。
陕西 07-13 16:27 悬赏 0 发布者:曹凤洲 给我留言 回答:(4) 陕西朱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即原西安市朱宏路机电市场,现已拆迁),于2011年3月对外宣传招商,当时广大商户不明真相,应其要求向该公司预付租房“履约保证金”,标准为每间人民币伍万元。所谓的:“履约保证金”朱宏公司口头承诺为:已交该款的商户理应租到该市场相应的商铺,以先交先得的规则实施。全体商户可以作证。
2013年底,陕西朱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朱宏公司)择址于西安市北辰大道北段18号的新市场-朱宏机电市场基本建好,该市场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没能与当地上庄村在用地方面完全达成一致,(后因纠纷急剧升级导致打死村民夏建平),给本来用地面积不够的朱宏市场造成商铺数量紧缩,直接造成交款商户的名额实际所需面积远远超过所建的商铺数量,朱宏公司一时慌了神,因为实际商铺不够情况已无法满足向已交“履约金”商户的交房要求,而因此会面临严重的违约赔偿问题,为此,朱宏公司紧急推出一个最新的举措:将房子根据不同的地段位置分为:“三,六,九”等,让商户们额外出“选号费”为入驻条件,“选号费”被设定为“二,四,六,八万”每间不等,不接受选号费的商户一律算租房资格自行弃权处理,朱宏公司也不支付任何违约金,答应只全额退还先前已交的“履约金”,朱宏公司并且在2013年登记退款的时候,当时通知广大客户:2014年2月至3月中旬带齐收据及相关手续办理全额退款事宜。
朱宏公司“选号费”的权宜妙计,一来解决了房子不够交,又避免了向商户支付违约金;二来作为自己公司创收的“一石二鸟”之计,似乎设计完美,其实不然,朱宏公司违背商德,变相创收的不义之举已经引起广大商户的极大公愤,消息一经传出,选择退房的商户一时扎堆不绝,大量商户选择了弃房退款,只有部分商户选择了“观望”状态,这样一来,朱宏公司一时也乱了阵脚,不知所措。
2013年年末将至,二环内朱宏路市场群拆迁工作已如火如荼进行,一方面,朱宏路市场商户苦于房子还没着落而心急如焚,二方面,朱宏公司屡屡通知商户交“选号费”,而商户们迟迟不愿交纳而着急无策,为了打破困局,朱宏公司急中生智,采用“分解客户术”(即疑似雇佣“商托”排队 ),采用部分“选号费”冲抵房租的变相打折方法,吸引商户前来交纳“选号费”。不明真相的部分商户一时被抢房假象所蒙蔽,“蜂拥跟风”排队选房,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坚持坚决要求退款的商户们心里非常清楚:“抢房”只是假象。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2014年3月,人气渐退的朱宏市场灰溜溜地开业,开业后,果不其然,大量商铺空置而无人入驻,朱宏公司见此情景,恼羞成怒,推翻先前全额退款的承诺,猪八戒倒打一耙,怒斥商户违约,拒绝全额退款,将全额退款改成退80%的标准来应付要求退款的商户,(80%的退款标准,相当于当时交伍万元的商户,只能退到四万,交十万的商户,只能退到八万的标准),商户们一时哗然并立即提出抗议,坚决不同意朱宏公司的无理要求,并于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商户们再次聚集到朱宏机电服务中心三楼,与朱宏公司协商退款一事,朱宏公司态度蛮横,拒绝全额退款,无视商户们的正当诉求,当天并纠集大量保安严阵以待,其中一名商户与朱宏公司人员发生口角,随即被朱宏公司人员打伤倒地……..,个别商户迫于朱宏公司的淫威,别无选择,含泪领取了被克扣的余款,因此,继续抗议的商户们,被逼上了上访申诉之路……..。
综上所述:陕西朱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孝(校)在该次招商引资中,借自身官方背景强大,肆意采用海量收取商户“履约保证金”来订房,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发生命案造成用地面积萎缩,再加上规划变更致使商铺数量剧减,发现商铺数量远远不够分的情况后,随即推出霸王条款:逼迫商户加“选号费”租房,客户不从,造成商铺大量空置,便反过来诬告商户们违约,自己违约却恶意反过来克扣客户的款项,强买强卖,存在严重的商业欺诈和违约,而且藐视国法,对商户大打出手,肆意攻击商户的人身。联系电话15929904007,曹先生
2013年底,陕西朱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朱宏公司)择址于西安市北辰大道北段18号的新市场-朱宏机电市场基本建好,该市场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没能与当地上庄村在用地方面完全达成一致,(后因纠纷急剧升级导致打死村民夏建平),给本来用地面积不够的朱宏市场造成商铺数量紧缩,直接造成交款商户的名额实际所需面积远远超过所建的商铺数量,朱宏公司一时慌了神,因为实际商铺不够情况已无法满足向已交“履约金”商户的交房要求,而因此会面临严重的违约赔偿问题,为此,朱宏公司紧急推出一个最新的举措:将房子根据不同的地段位置分为:“三,六,九”等,让商户们额外出“选号费”为入驻条件,“选号费”被设定为“二,四,六,八万”每间不等,不接受选号费的商户一律算租房资格自行弃权处理,朱宏公司也不支付任何违约金,答应只全额退还先前已交的“履约金”,朱宏公司并且在2013年登记退款的时候,当时通知广大客户:2014年2月至3月中旬带齐收据及相关手续办理全额退款事宜。
朱宏公司“选号费”的权宜妙计,一来解决了房子不够交,又避免了向商户支付违约金;二来作为自己公司创收的“一石二鸟”之计,似乎设计完美,其实不然,朱宏公司违背商德,变相创收的不义之举已经引起广大商户的极大公愤,消息一经传出,选择退房的商户一时扎堆不绝,大量商户选择了弃房退款,只有部分商户选择了“观望”状态,这样一来,朱宏公司一时也乱了阵脚,不知所措。
2013年年末将至,二环内朱宏路市场群拆迁工作已如火如荼进行,一方面,朱宏路市场商户苦于房子还没着落而心急如焚,二方面,朱宏公司屡屡通知商户交“选号费”,而商户们迟迟不愿交纳而着急无策,为了打破困局,朱宏公司急中生智,采用“分解客户术”(即疑似雇佣“商托”排队 ),采用部分“选号费”冲抵房租的变相打折方法,吸引商户前来交纳“选号费”。不明真相的部分商户一时被抢房假象所蒙蔽,“蜂拥跟风”排队选房,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坚持坚决要求退款的商户们心里非常清楚:“抢房”只是假象。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2014年3月,人气渐退的朱宏市场灰溜溜地开业,开业后,果不其然,大量商铺空置而无人入驻,朱宏公司见此情景,恼羞成怒,推翻先前全额退款的承诺,猪八戒倒打一耙,怒斥商户违约,拒绝全额退款,将全额退款改成退80%的标准来应付要求退款的商户,(80%的退款标准,相当于当时交伍万元的商户,只能退到四万,交十万的商户,只能退到八万的标准),商户们一时哗然并立即提出抗议,坚决不同意朱宏公司的无理要求,并于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商户们再次聚集到朱宏机电服务中心三楼,与朱宏公司协商退款一事,朱宏公司态度蛮横,拒绝全额退款,无视商户们的正当诉求,当天并纠集大量保安严阵以待,其中一名商户与朱宏公司人员发生口角,随即被朱宏公司人员打伤倒地……..,个别商户迫于朱宏公司的淫威,别无选择,含泪领取了被克扣的余款,因此,继续抗议的商户们,被逼上了上访申诉之路……..。
综上所述:陕西朱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孝(校)在该次招商引资中,借自身官方背景强大,肆意采用海量收取商户“履约保证金”来订房,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发生命案造成用地面积萎缩,再加上规划变更致使商铺数量剧减,发现商铺数量远远不够分的情况后,随即推出霸王条款:逼迫商户加“选号费”租房,客户不从,造成商铺大量空置,便反过来诬告商户们违约,自己违约却恶意反过来克扣客户的款项,强买强卖,存在严重的商业欺诈和违约,而且藐视国法,对商户大打出手,肆意攻击商户的人身。联系电话15929904007,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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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西安]
- 蒙彦军律师 VIP
- 电话:13636813455
- 5827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13 18:57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陕西-西安]
- 康治斌律师
- 12485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13 16:56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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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无法协商,只有上法庭,而且对方还没有出具房子的合法手续。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回答:
能要求对方赔偿。
追问:
一旦对方的房子手续不齐,能告对方违约吗?
回答:
需要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13 21:19
您好,协商未果可以直接起诉维权。
- [陕西-西安]
- 刘爱兵律师
- 5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15 13:21
对于你们这类纠纷,律师需要分析完你们的协议,及调查完具体情况才能有完整的方案,如需要帮助带上资料到所里咨询,电话1348819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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